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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打出整治“组合拳” 清除交通“中梗阻”

来源:长白山日报 日期:2023-11-02

  今年6月份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从“小切口”入手,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道路交通运营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打出严肃查处、监督促治、教育警醒“组合拳”,不断清除“拦路虎”、搬掉“绊脚石”、打通“中梗阻”,确保道路交通廉洁、高效运行,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好的出行体验和执法服务。

  积极谋划部署,架起“四梁八柱”。市纪委监委以群众路线为导向,在开展专项整治前,带着近年来道路交通运营问题政治生态分析及案件查办情况,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走访调研,通过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活情况”,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靶向发力。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任务目标和实施步骤,特别是制定的10项具体措施,切中要害、务实管用,为高质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行动指引。同时,市纪委监委注重贯通融合,有机将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开展的有关整治工作中,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共治,双管齐下、同步推进,合力整治执法失范、执法寻租、执法粗暴等问题,取得了“1+1>2”的合力攻坚效果。

  用足工作机制,实现“同向发力”。道路交通运营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伊始,市纪委监委摒弃单打独斗,采取抱团作战的方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纵深开展。着眼构建监督体系,市纪委监委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专责监督、涉及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部门参与联动监督出发,制定了多方协作、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专项整治“作战图”,确保专项整治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担当共为。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1+N”工作机制,分别向驻市交运局、驻市公安局、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印发《监督工作提示函》,督促其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作为践行自我革命要求的“试金石”,主动接受政治“体检”,深入挖掘“病原体”,切忌讳疾忌医。市纪委监委将专项整治纳入政治生态谈话调研监督内容,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与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一对一”谈话,全面掌握履职尽责情况。另外,市纪委监委与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开展多次会商研讨,盘点推进情况、研究存在问题、谋划主攻方向,推动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之间,通过建立定期会商研判、重要情况互相通报、联合排查线索等机制,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比如,驻市交运局纪检监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共发现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失规、僵化、粗暴及单位合同制人员私养营运车辆等问题17个,为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夯实基础。市纪委监委牵头部门充分运用“1+X”“4+2+Z”等内部工作机制,定期与市委巡察机构及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信访、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在“坐下来”会谈、“跑起来”交流中,分析研判道路交通运营领域涉及部门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群众反映、案件查处等情况,为精准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抓手。

  聚焦监督治理,推动“边查边改”。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处置问题是前提,但关键在于“治”。市纪委监委在启动道路交通运营问题专项整治时,坚持把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一体推进“三不腐”嵌入整治全过程,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完整闭环,实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反映道路交通运营领域问题线索和案件进行“大起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梳理,一起案件一个案件分析,确保问题不漏、案件不落。年初以来,全市共受理、处置道路交通运营领域问题线索40件,立案9人,处分4人,给予组织处理6人,形成了强烈震慑,营造了“不敢腐”的氛围,教育党员干部警醒反思、收敛知止。针对查办的案件和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向责任部门制发监督建议书5份、监督建议函2份、监督工作提示函1份,督促责任部门党组织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将问题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贯通起来,找准廉洁风险、制度漏洞,通过建章立制,实现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的全方位、深层次闭环管控。(王淼  赵秀波)

责任编辑:白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