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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宇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及问责情况的通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1-09-2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和市委“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强化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规矩,现将近期市纪委监委和靖宇县纪委监委查处的靖宇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靖宇县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规划科原负责人张鸣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张鸣在为企业出具规划说明、办理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审核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过程中,服务态度差,故意拖延推诿,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企业往返多次,项目推进缓慢;违规授意项目单位到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制作规划,造成恶劣影响;张鸣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低价购买住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及购物卡、接受企业宴请等问题,受到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2.靖宇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原科长刘宗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刘宗麟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项目单位反复修改材料,审批事项办理时间过长、进度缓慢,造成不良影响;刘宗麟还存在收受服务企业给予的购物卡、接受服务企业宴请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3.靖宇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和个别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针对以上两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市纪委监委进行责任倒查,迅速启动问责。靖宇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纪律作风松懈,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导致出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对该局党组予以通报批评;党组书记、局长刘辉,重业务轻党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局长王向东、邢大军作为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贯彻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走形式,督促检查不到位,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这两起典型案例说明,在全市上下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努力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的背景下,仍有个别干部置身事外、我行我素、无视纪律规矩、不讲不顾大局,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成为营商环境的“破坏者”、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缺失,对白山发展不关心不用心不上心,不仅不担事不干事,反倒滥整事耽误事;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虚荣心理作祟、服务意识淡漠,对企业和群众诉求态度冷淡、拖延推诿,甚至耍官威、颐指气使、故意刁难,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有的心存侥幸、贪图享乐、公器私用,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企业和群众反响强烈;有的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尸位素餐,不抓学习、不懂政策、不熟业务,当敲钟和尚混日子;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搞“一团和气”的好人主义,抓队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不良风气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政治生态受到破坏,等等。针对这些深层次问题,白山市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推动解决系统内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靖宇县纪委监委向县委提交《监督工作建议函》,督促靖宇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靖宇县委主动认领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决定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式,全力抓好营商环境建设。

  市委深入实施“作风建设年”,提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企业暖心安心、投资者放心舒心”的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服务意识,把握“亲清”界限,切实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政治生态的“试金石”,干部作风的“检测仪”,是促进白山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全局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治理营商环境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抓作风建设、抓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组织专题学习,将《通报》内容传达给每一名党员干部,督促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知敬畏、守底线。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有关职能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大监管力度,整治突出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营商环境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深化“优环境、促发展,督项目、治乱象”专项行动,今后再发生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一律从快从重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思想问题、作风问题和责任问题,既严查重处直接责任者,又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四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上认清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严重危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重点解决“庸、散、怕、浮、奢、闷”问题,大力培树“严新细实”优良作风,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树牢“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情怀,积极投身白山振兴新征程,努力营造和衷共济、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白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