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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邱大明等人,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

严肃查处邱大明等人,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9-01-14

  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同一天,广东省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梁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这距离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的通报仅隔一天。 

  刀刃向内,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 

  翻阅邱大明的“双开”通报,其违纪情节第一条便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审查调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插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并跑风漏气,对抗组织审查”。 

  本应是惩恶扬善的监督执纪权,却成了邱大明、杨锡怀手中换取人情、谋取私利的工具。 

  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时刻警醒,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并不具有天然免疫力 

  通报提到,邱大明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全无,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几年间,这位曾经的“打铁人”职务越升越高,权力越来越大,党性修养反而日益懈怠,最终彻底蜕变成腐败分子。 

  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就很容易在权力和利益面前、在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中迷失自我,从党的忠诚卫士沦为遭人民唾弃的腐败分子。 

  强化执行,充分释放内控机制的力量 

  对邱大明、杨锡怀等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决查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化自我监督、确保队伍纯洁的一个缩影。 

  即将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将有力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随着一系列严格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流程、严明纪律规矩等举措的出台,邱大明等人案件中所暴露出的监督盲区逐渐被填补。下一步,就是强化制度执行,释放内控机制的力量,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中国纪检监察报》微信公众号2018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白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