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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活页》2019第19期:识人用人莫“爱”“恶”失度

《学习活页》2019第19期:识人用人莫“爱”“恶”失度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9-04-04

  据史料记载,周武王打败殷纣王后,问姜太公该怎样对待殷商臣民。姜太公建议全部斩尽杀绝,理由:“臣闻爱其人者,兼爱屋上之乌;憎其人者,恶其余胥。”意思是,我听说如果喜爱一个人,就连他屋上的乌鸦也喜爱;如果憎恶一个人,就连他家中的墙壁也厌恶。虽然这个建议最终没被采纳,但“爱屋及乌”“恶其余胥”作为两句成语却广为流传。 

  乌鸦聒噪而爱之,墙壁无言而恨之,“爱”“恶”至此,可见程度之深,更见程度之过。现实中,“爱屋及乌”“恶及余胥”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情绪化的“任性”做法,在日常生活人际交往中看人待人,也许还无伤大雅;但如果放在单位识人用人的人事管理上,则会贻害无穷。 

  “爱屋及乌”可能宠至过度,“恶其余胥”难免会伤及无辜。更有甚者,因为对干部的“爱”“恶”失度,而造成对干部评价的“好”“差”错位,结果与实际情况和群众看法有很大出入。如此识人用人,就是所谓的“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作为干部本人,无论是占便宜还是受伤害,对单位建设和事业发展显然都是不利的。 

  用人以公,方得贤才。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公正用人,公在公心”,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他指出:“公心归根到底是对党、对人民、对干部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公平对待和使用干部”。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在选人的问题上,要注意社会公论,不能感情用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其中“群众公认”这一条标准对领导凭借个人好恶而任性用人的问题,就能形成有力制约:只要是大家公认的好干部,你不喜欢也用得成;如果是大家认为的差干部,你很喜欢也用不了。 

  只有不戴“有色眼镜”、不贴各种“标签”,保持理性态度,听取多方意见,才能对干部客观看、公道用,以貌取人、以偏概全不行,一厢情愿、一意孤行不行,随心所欲、随意而为更不行。做到这一点,不只是眼光的问题,更是心态的问题;不只是方法的问题,更是胸襟的问题。做到这一点,不但是对广大干部的公平和爱护,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帮助和保护。因为,用人任性与用人腐败,其实就隔了一张纸。(《吉林日报 》2019年03月20日 06版)

责任编辑:白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