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江源区纪委充分利用“五查一监督”等有效监督执纪手段,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警示在前,紧盯节点和关键,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把好节前防范关,做到提醒教育警示三到位
专门制定下发文件,做到提醒到位。区纪委在深入分析中秋国庆期间易发多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节日病”的基础上,通过在节前及时有针对性地制定下发通知提出“七个严禁”要求、在江源电视台”清风江源”播发专题、利用江源廉信宣教平台、江源区纪检监察网等平台公布“四风”问题举报邮箱、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发信号、提要求、重申纪律规矩,提醒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坚决不触碰纪律底线。
全面开展节点谈话,做到教育到位。按照“5+1谈话制度”,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约谈”格局。区委书记带头,以上率下,要求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开展“一对一”分级分层纪律教育谈话,谈话双方实行签字背书。
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做到警示到位。“两节”前,江源区纪委对2017年以来的纪律审查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别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扶贫领域违纪等问题进行了分类通报曝光,共曝光典型案件6起,点名道姓通报党员领导干部13人,并在区电视台同步播出。选取区政府采购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剖析,深入剖析了该案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起到了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紧盯“四风”节日病,做到明察暗访全覆盖
抽调精干力量,做好巡回检查。重点针对“两节”期间易发生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和购物卡券、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现金等问题,确定不同检查重点和地点,从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和相关部门抽调业务精通、政治责任过硬的工作人员组成4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域内旅游景点、山庄饭店、商场洗浴、交通要道等进行巡回明察暗访,发现“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当场取证,为纪律审查工作提供证据支撑。
发挥部门作用,做好定向检查。按照《江源区纪委关于纠正“四风”开展“五查一监督”的工作制度》,重点选取6至8个单位开展账目检查,并通过公安“车辆轨迹查询”系统重点检查公车私用问题,利用税务发票管理系统锁定公款消费问题,调取财政、审计、物价专项检查结果报告,从中发现是否存在利用“三公经费”处理节礼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问题,拉起“监督网”、攥紧“执纪尺”、高举“问责棒”,变纪委“单打独斗”到职能部门“全面出击”。通过定向检查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继续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从重或加重处理,与正风肃纪要求保持同频共振。
一案双查重惩处,做到问责追责“不手软”
强化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对十八大之后、八项规定之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后,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区纪委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严肃处理,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查处“花样翻新”和“隐身”“变异”等“四风”问题。
逐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的,坚决“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将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对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不正之风未得到有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肃问责,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