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纪委区监委围绕“五个突出”,紧盯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强化责任,压力传导,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失职渎职行为,为推动加快“美丽江源”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突出政治站位,当好“指挥员”
聚焦主责主业,建立了江源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了综合协调组、举报受理组、查处问责组和宣传报道组四个专项工作机构,明确了拓宽监督渠道、强化集中检查、从严查处曝光三项具体工作措施,实行了联席会议、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快速反应、挂牌督办、台账管理六项制度机制,使为期三年的强化“两山”理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突出线索排查,当好“调查员”
充分利用“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信访接待窗口的基础上,积极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途径,构建纪检监察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多渠道受理投诉举报的监督格局。通过采取“旧案新查”“个案连查”等方式,从3年来信访举报中排查出环保方面问题线索19条,逐一进行研判,按程序移交处理。
突出协同发力,当好“联络员”
着力加强与巡察、公安、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区专项行动工作组、巡察办、环保、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每月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对工作开展效果不明显,失职失责问题查处不力的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重点挂牌督办。
突出问题导向,当好“督战员”
派出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访等方式方法,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盯住上级纪委监委转办、领导交办、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重点问题,采取跟踪督办、重点督办、提醒督办、挂牌督办等方式,保证每个重点问题线索都有回音,都有结果。对第一次专项督查发现的23件生态环保方面问题发出督办单,要求责任部门和协作单位限时办结。
突出教育引导,当好“宣传员”
通过江源电视台、清风江源公众号、江源党建平台、江源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专项行动“七个着力发现”和“七个决不允许”、12388举报平台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采取定期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剖析等方式,及时在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问题,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全区各镇街、各部门采取悬挂条幅、发放传单、制作宣传扇等方式,将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方法宣传到村和社区,形成了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监督环保的强大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