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困难户,没人照顾赡养,给他们办理五保户这不是在做善事吗?再说,五保金也没揣我兜里,难道为老百姓办事不对吗?”白山市江源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初次询问江源区砟子镇民政助理王洁时,她这样回答。王洁的话透露出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不讲原则、漠视纪法的思维方式。
“有善心是好事,但是善心不能建立在违反纪律的基础上,即使是做好事,也不能逾越党纪法规的红线。你可以给他们办理低保,等到了规定的年龄再给办理五保供养,这样你既作好了工作,也不违反法纪,岂不更好?” 办案人员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让王洁消除了抵触情绪、端正了态度,承认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工作不坚持原则,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五保金,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事情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2018年3月16日,区纪委监委接到关于反映松树镇民政办负责人梁增祥违规为有劳动能力人员和家有儿女的老人办理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问题线索。问题关系民生,涉及扶贫领域,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办案人员一边仔细研究《吉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等政策规定,一边前往松树镇调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名单和档案。经过逐一梳理,仔细排查,一起松树镇17名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人员享受国家供养待遇的问题线索浮出水面。
为慎重起见,办案人员不辞辛苦,连续作战,根据名单逐户走访调查,最终确认这17人确属年龄在60岁以下,具备劳动能力,按照政策规定不具备五保供养条件。面对办案人员调取的详实证据和耐心的政策宣讲,梁增祥很快就主动承认了自己明知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必须具备的条件,但工作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了供养待遇。
案件到此本可以了结,但办案人员经过认真推敲和仔细研究,举一反三,得出一个疑问:其他镇街会不会存在同一情况?经向委领导请示同意,办案人员对全区所有的五保供养档案进行了调取筛查,又发现两个乡镇29人存在违规享受五保户待遇问题。为将问题查严查实,办案人员冒着连雨天气,克服了五保户居住分散等一系列困难,马不停蹄地入户走访,仅用3天时间就将真实情况全部查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查清后,江源区纪委监委分别于2018年6月和9月对松树镇民政办负责人梁增祥、江源区砟子镇民政助理王洁、区民政局救灾救济保障科负责人王庭鑫、区正岔街道民政办原负责人张俊丽等11名涉案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对区民政局原主管领导进行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