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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多举措促“不直接分管”落实到位

抚松县:多举措促“不直接分管”落实到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6-09-08

  为深入贯彻“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分权思路和解压模式,年初以来,抚松县纪委高标准、严要求,健全完善制度,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制度执行落地生根。

  在完善制度基础上,不断强化民主监督,督促各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等相关制度,明确各分管领导的权限、职责和运作程序。明确分管领导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规章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同时,进一步细化责任措施,要求全县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使用“八明了”》工作制度,各单位每月将“三公”经费、办公经费、差旅经费、专项经费、非税收入、装备购置经费、培训经费和其它需要公开的经费在显要位置公开,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公示结束后,报县纪委备案。县纪委对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线索进行进一步核实,及时纠正和查处资金作用过程的违规违纪行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慎重用权,主动接受监督。

  (来源:抚松县纪委 撰稿:周玉盛 李海涛 编辑:赵秀波)

责任编辑:白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