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肖志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吉林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白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肖志华简历:
肖志华,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长春市九台市人,1980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0年06月,在九台市龙家堡财政所参加工作,历任职员、所长;
1990年12月,任九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1997年12月,任九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局级);
2002年7月,任九台市财政局副局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2004年8月,任九台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2007年6月,任九台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9月,任九台市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9月,任中共九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8月,任九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年7月,任长春市九台区副区长候选人;
2015年8月,任长春市九台区副区长;
2016年8月,任长春市九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年9月,任长春市九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