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白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由长白县纪委监委对白山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原副处长李宝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宝国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参与高利放贷,非法获利;在工作中,为完成案件任务数,故意违反规定立案,伪造三起行政案件。参与开设赌场,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徇于私情,为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使其不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查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李宝国身为人民警察,本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但却执法犯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经白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宝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白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