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白山市委批准,白山市纪委监委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洪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洪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要求他人为近亲属装修房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在集体资产出售、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洪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拜金思想膨胀,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白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洪成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