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会议。市委巡察办主任曹博夫同志向领导小组传达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文件内容和省委巡察干部培训班会议精神。巡察领导小组听取了市委各巡察组阶段性工作汇报,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对各巡察组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分别进行了点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全体,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参加汇报会议。
市委常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永杰对市委各巡察组前阶段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一是继续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要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坚持实事求是,既有利于形成震慑,又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二是继续强化成果运用,突出机制创新。要将巡察成果与落实“两个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推动选人用人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探索巡察机制创新工作,在方式方法上,在步骤措施等方面,积极尝试,大胆创新,形成一整套严密高效、简练管用的巡察工作模式,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三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突出责任意识。要根据领导小组统一要求,集中做好发现问题的反馈和线索移交工作,科学统筹、准确界定,加强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能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细化整改条目,明确整改标准,量化具体要求,督促巡察对象做好巡察问题整改。
市委常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国君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强调,市委各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方案要求,把握巡察定位,剑指问题、靶向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树牢“两个责任”,配合巡察组抓好边巡边改工作,要制定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2018年全市巡察工作安排,推动了当前几项重点任务落实,强化了巡察工作制度规范性建设,为全市首轮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吹响了冲锋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