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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日期:2023-11-0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白山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明确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二是提高认识。全面认领反馈意见,并对巡察整改作出统筹安排,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三是明确分工。党组书记承担组织和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位。 

  二、推动反馈问题有效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引导和组织党员干部增强学习的主动性,上半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三是下发《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的通知》,督促各支部严格按要求落实“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任务,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制定计划明确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述责报告中。二是直属事业单位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每年向市局党组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3.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一是将《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二是下发《关于规范个人述职述责报告内容的通知》,强调在今后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中明确体现保密工作情况。三是对未进行脱密期管理的涉密人员,严格按照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履行脱密期管理程序。 

  4.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成立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工作小组,依据省局内控实施细则逐条梳理原有内控制度,进行规范补充完善,努力打造“权责清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内部管理运行体系。 

  5.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严格线下报销待遇审核,加强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申报的稽核,对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 

  6.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培训。举行了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举办了“白山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培训会议”,推进了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了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7.充分发挥基金监管协同机制作用。召开了白山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就进一步促进部门间相互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健全打击欺诈骗保协同执法,合力维护全市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协商。 

  8.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督检查。按照问题必须改、整改必清零的工作原则开展专项检查。 

  9.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发布机制。建立了价格信息监测、发布等相关制度,实地检查了15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监测点,实行了月调度制度。 

  10.建立医药价格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每月把医疗服务价格动态变化情况、监测结果等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切实形成医药价格监管合力。 

  11.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覆盖率和使用效率。印发《白山市深化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推进白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制定了《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科室职责。 

  2.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一是强化工会制度建设,确保每项重大工会经费支出必须通过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工会收支管理,确保各项收支审核审批手续齐全。三是完善沟通机制,畅通与市总工会沟通渠道,确保工会往来费用收支有记录,笔笔有收据。 

  3.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验收制度、验收程序。积极协调财政,督促县(市、区),正确履行合同付款。根据《关于征缴划转税务征收平台费用分担的通知》,按各县(市、区)占比全部返还。按照验收制度、程序,对项目建设重新进行验收。建立项目建设资料保管制度,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举办市直系统BTX管理员及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完善e支部中党员领导干部包保联系本支部工作台账、党员培训登记表等内容,做到线上线下同步。 

  2.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组织学习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市直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3.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人事干部业务能力,规范干部档案审核,按照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计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节点谈话提醒工作。    

  5.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发挥“探照灯”作用,及早发现问题,使“常驻的巡察组”的职能得以充分体现。进一步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融合。 

  (四)关于紧盯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白山市市直部门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操作程序汇编》,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把审核关。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一)强化担当。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挺在最前面。 

  (二)提高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统筹兼顾。自觉把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工作,以最好的发展成效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3221001;邮政信箱: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766号;邮编:134300;电子邮箱:bsybjdzz@163.com。 

责任编辑:白纪轩